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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什么情况下能一次判离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如何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呢?根据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除有确实证据证明夫妻一方存在以上情形外,如果一方想要通过诉讼离婚,那可要做好历经一至两年的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了。


2020年7月2日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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