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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的可以重新提出诉讼,并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我国法律上是明确规定了在离婚时,一方存在隐瞒财产的,可以在有效的诉讼期限内重新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又对此有进一步规定,其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关于精神损害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对此条解释为: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020年5月20日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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