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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妻子支付宝后玩消失 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

人无信则不立,对于朝夕相处的夫妻更应当以诚相待。本案中,丈夫在新婚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妻子的支付宝透支钱财挥霍一空,妻子寻人无果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原告不予返还“五金”及“打发”钱。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何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与被告王伟于2018年底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6月,何晴与王伟在临湘市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双方未举办婚礼。登记结婚后,王伟在妻子何晴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妻子手机上的支付宝透支消费数万元,逾期1个月未还。何晴收到催款信息后,找王伟想问清楚事实,但王伟几天下落不明,何晴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起诉。2019年7月15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源潭法庭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王伟事后改变主意,未按调解协议履行。


    法院认为,原、被告相识相恋时间较短,登记结婚后被告隐瞒实情使用原告的支付宝及银行卡透支数万元后,还故意隐瞒逃避。被告对原告的隐瞒逃避动摇了夫妻感情的基础。原、被告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又改变主意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对原告请求解除与被告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返还彩礼的条件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本案原、被告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给付“五金”并未导致被告生活困难。故该案中被告给予原告的“五金”不用返还。被告及家人给予原告的“打发”钱是一种赠与行为,“打发”钱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而是赠与人作为长辈对晚辈的无偿赠与,故被告的亲人给予原告“打发”钱,原告不用返还,故对被告要求原告返还“五金”及“打发”钱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10月16日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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