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西安离婚网          涉外婚姻          法律知识          离婚案例       离婚财产          离婚孩子抚养权    

离婚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 ×4%+10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5、20万元至 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 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2019年9月17日 13:55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