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后没有判决双方离婚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那么需要当事人在一审结束后半年再次起诉。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与第一次起诉无异,但是会更简便一些,只要提交一审的结案证明或者判决即可。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与几次起诉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2021年3月11日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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