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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呢要把那个集体户口的首页和自己那一页一起带着。
(2)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如果结婚证只有一本了或者是两本都被撕了或者都丢了的情况下呢,那你得回原来的地方去补办一份或者开一份婚姻登记记录也可以。
(4)离婚协议书要三份,到了民政局之后呢再签字,自己留着的那一份呢民政局都会给你盖着一个备案的章,证明和存档的内容是一致的。
最后一份材料呢是双方两寸近期免冠单身照片两张。这个照片不用提前照,去了婚姻登记处或者它旁边都会有专门的照相馆,能够照出符合标准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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